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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15日電)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說,兩岸對核能安全協議,絕大部分都已獲共識,現在看來比較樂觀;但投資保障協議,還有待溝通的地方,簽的內容遠比簽的時間重要,簽的早不如簽的好。
吳敦義下午參加中國國民黨立法行政部門議事運作研討會致詞時表示,投資者若是企業對企業、個人對個人,爭議較小。現在還有待溝通的是,投資者對政府,如果遇到不同利益衝突時,究竟是強制調解或是仲裁?因兩岸關係是特殊的關係,所以用什麼方式能讓投資者得到周全保障,還要再努力。
吳敦義指出,如果能取得堅強的共識,獲得大多數台商接受,那如期簽的機率就有;假設不能在最後階段獲得最大保障,簽的時間就未必照預期。也就是說,簽的內容遠比簽的時間來得重要,「簽的早不如簽的好」。
吳敦義說,核能安全協議,目前絕大部分都已獲得共識,就差有關通報的部分,這部分授權海基會簽署的機率,現在比較樂觀。
他表示,至於投資保障協議,大致上獲得大部分共識,可是有一部分還是需要最後再做斟酌,必須彼此獲得更大的共識。
吳敦義說,其中包括人身保障的部分,已取得部分成就,原來只有投資者才算,但現在擴及到台屬、台幹;原來直接限於投資行為上,經過一段時間溝通,只要在投資期間或與投資有關,都在投資保障範圍內。
吳敦義表示,大陸方面已逐漸能接受,在24小時內就人身保障部分如果出現限制時,應通知其家屬;有關通知當事人那一方的相關機關,這部分還在做最後階段協商,如果有一個窗口,也許是雙方政府機構、或是海基會及海協會,除了通報當事人家屬,當事人那一方的機關應該也要接受通知。10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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