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林慶川、黃敦硯/台北報導〕檢調偵辦中央警察大學副教授吳彰裕涉為中國情蒐案,查出除林柏宏、吳東霖外,還有公務機關人士為他蒐集機密情資,法院昨天上午依尚有共犯未到案,有串證之虞,裁定將吳彰裕收押。
值得一提的是,吳彰裕前天深夜被移送北檢複訊時,面對媒體追問為何要洩密時表示:「我自信沒有對不起國家!」此話語一出,昨天引起網友討論,有網友甚至揶揄:「他說的國家是中國嗎?」
檢認定涉觸犯情工法
台北地檢署前天上午發動搜索、約談行動,深夜十一時五十五分時,先諭令吳東霖以十萬元交保,到昨天凌晨一時許,承辦檢察官謝憲杰決定將吳彰裕、林柏宏兩人聲押,且適用的法條則增加了「國家情報工作法」。
辦案人員解釋,林柏宏雖任職警政署,但他是外事警察,其蒐報情資內容,部分與國家安全事項有關,因此屬於情工法定義的情報機關。
台北地院昨天凌晨四點多開庭審理,上午八點半裁定吳彰裕羈押禁見及禁止通信。
林柏宏坦承協查個資
同案遭聲押的警政署外事組特勤科專員林柏宏,北院認為林雖涉嫌重大,但在羈押庭應訊時,坦承利用職權替吳彰裕查個資,犯案次數目前只查到一次,林又無逃亡及勾串證人嫌疑,因此裁定請回、不用交保。
北院指出,經交叉比對三人供詞,及吳彰裕、林柏宏與他人通聯紀錄和譯文,本案應有其他共犯未到案,收押吳可避免他勾串其他共犯或證人。
檢方認定吳彰裕等人涉嫌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十一條「情報人員洩漏資訊罪」、國家安全法第五條之一「傳遞公務秘密資訊罪」,將吳彰裕、林柏宏聲押,但台北地院聲押庭只認定吳、林兩人涉嫌觸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
兩涉案警官記過兩次
警政署昨天也開會決議,將林柏宏、吳東霖兩人各記過兩次處分,並將追究其長官相關連帶責任。




